法律分析:网络安全法的基本原则有:网络空间主权原则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、共同治理原则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,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、社会公共利益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,制定本法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的基本原则如下:网络空间主权原则。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。网络空间主权是一国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现;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。安全是发展的前提,发展是安全的保障,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;共同治理原则。
完整性:确保数据和系统的完整性,防止未经授权的修改、篡改或破坏。机密性:保护数据和系统的机密性,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、泄露或披露。可用性:确保数据和系统的可用性,防止因攻击、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或不可用。
应遵循:最小权限原则和完整性原则。最小权限原则:要求是在企业网络安全管理中,为员工仅仅提供完成其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访问权限,而不提供其他额外的权限。要保证企业网络应用的安全性,就一定要坚持“最小权限”的原则,而不能因为管理上的便利,而采取了“最大权限”的原则。
目标:信息安全通常强调所谓CIA三元组的目标,即保密性、完整性和可用性。CIA 概念的阐述源自信息技术安全评估标准(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urity Evaluation Criteria,ITSEC),它也是信息安全的基本要素和安全建设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。
所有的信息安全技术都是为了达到一定的安全目标,其核心包括保密性、完整性、可用性、可控性和不可否认性五个安全目标。保密性(Confidentiality)是指阻止非授权的主体阅读信息。它是信息安全一诞生就具有的特性,也是信息安全主要的研究内容之一。更通俗地讲,就是说未授权的用户不能够获取敏感信息。
信息安全的目标:信息安全旨在保护信息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、使用、披露、破坏、修改或破坏。其核心目标是实现CIA三元组,即: 保密性(Confidentiality):确保信息不被未授权的用户或实体所获取。 完整性(Integrity):确保信息在存储、处理和传输过程中未被篡改,保持其原始状态。
信息安全的主要目标围绕五个关键特性:保密性、完整性、可用性、可控性和不可否认性。保密性确保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主体获取,无论是纸质文档还是网络环境中的信息,都需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信息泄露。完整性旨在保护信息不被篡改,保持其真实性和原始状态,避免虚假信息的产生。
不可抵赖性: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,防止用户否认其行为,这一点在电子商务中是极其重要的。可控制性:对信息的传播及内容具有控制能力。
最小权限原则、多层防御原则、安全审计原则。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得知:网络空间信息安全防护的原则是最小权限原则,即用户只能获得其工作所必需的最低权限,从而避免用户滥用权限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,多层防御原则即采用多种安全措施,安全审计原则即对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和审计,及时发现和排查潜在的安全威胁。
网络空间信息安全防护的原则是整体性和分层性。整体性原则:网络空间信息安全防护应该是一个整体,从人、技术、制度三个方面来全面把控信息安全。这意味着信息安全的保护不应仅仅依赖一层防护,而应该理性选择,采用多层次、多角度的保护措施。
该信息安全防护的原因是网络空间主权原则、共同治理原则。网络空间主权原则:网络空间主权是一国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现。各国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、网络管理模式、互联网公共政策和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。
网络空间信息安全防护的原则包括以下方面:最小权限原则:用户只能获得其工作所必需的最低权限,从而避免用户滥用权限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。多层防御原则:采用多种安全措施,包括防火墙、入侵检测、加密技术等,从而形成多层次的安全防御体系。
最小权限原则:用户只能获得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最低权限。这一原则旨在减少权限滥用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。 多层防御原则:通过实施多种安全措施来构建防护体系。这种方法确保即使某一层次的防御被突破,其他层次仍能提供保护。
网络空间信息安全防护遵循两个核心原则: 网络空间主权原则:这一原则认为,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领域的延伸。各国应有权自主决定其网络发展路径、管理模式及互联网政策,并在国际网络空间治理中享有平等参与的权利。
学校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切实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:谁主管、谁负责;谁主办、谁负责;统筹协调、密切配合;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;责任明确、惩戒有力。
校内各单位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运维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切实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。网络信息安全包括以下方面:网络安全模型 通信双方在网络上传输信息,需要先在发收之间建立一条逻辑通道。这就要先确定从发送端到接收端的路由,再选择该路由上使用的通信协议,如TCP/IP。
实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制,切实负起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责任。严格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、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责任制,明确责任人和职责,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,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,确保使用网络和提供信息服务的安全。健全制度,强化管理。
学校要严格要求广大教职工在正常上班时间,不得利用网络下载与教学无关的其它资源和看网络电视、电影、QQ聊天、玩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网络活动,避免因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网络活动而导致教育网络不畅。
本着自主防护,明确责任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主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切实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,加强工作领导,细化管理分工,落实责任到人,建立有效防范、及时发现、果断处置有害信息的工作机制。
网络安全责任书1 为了保护我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,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,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,根据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以及《沙头角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》的要求,请各位老师配合做好以下工作: 每位老师使用的电脑应使用固定ip地址并进行绑定,使用真实姓名对计算机进行命名。
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策略指导原则、风险评估原则、预防为主原则、适度安全原则、成熟技术原则和规范标准原则等。策略指导原则:所有的信息安全管理活动都应该在统一的策略指导下进行。风险评估原则:信息安全管理策略的制订要依据风险评估的结果。
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应遵循完整性原则、真实性原则、可检索性原则。完整性原则。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文件的完整性。不得随意移除或丢失档案件,保证所有文件在整理过程中得到妥善保留和归档,可以完整体现档案的历史记录和信息完整性。
统筹协调、密切配合:学校应建立跨部门、跨领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机制,加强沟通与合作,及时协调解决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这包括建立定期会议制度,各部门和单位之间进行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,共同解决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。
【答案】:D 八个总原则:(1)主要领导人负责原则。主要领导人必须把信息安全列为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。(2)规范定级原则。有关部门或组织应按标准确定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的相应等级,并在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后,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,并认真实施。(3)依法行政原则。
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为: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、突出重点的原则、预防为主的原则、安全审计的原则以及风险管理的原则。
涉密信息系统处理多种密级的信息时,应当按照最高密级采取防护措施。(6)最小化授权的原则。一是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规模要最小化,非工作所必需的单位和岗位,不得建设政务内网和设有内网终端;二是涉密信息系统中涉密信息的访问权限要最小化,非工作必需知悉的人员,不得具有有关涉密信息的访问权限。